一、晚自习时间
21:00—23:00(22:00-22:10休息十分钟)
二、晚自习考勤管理办法
1、迟到
晚自习铃声结束,未按时到达班级指定教室上课者,视为迟到。
2、旷课
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未按时出勤晚自习者,视为旷课。
3、早退
下课铃声响起前,擅自解散的班级或独自离开晚自习教室者,视为早退。
4、请假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课,应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按相关程序书面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应告知班主任,并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学生请假审批按《51tv
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规定》之第六章规定执行;
三、晚自习管理制度
1、晚自习期间各班级负责人应当如实登记本班学生出勤和纪律情况;(由班级负责人在黑板上写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及请假人的姓名及请假原因)
2、晚自习期间对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要求:
(1)晚自习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如耳机等)
(2)晚自习期间手机等电子产品务必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
(3)晚自习期间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不得出现在桌面、抽屉等可视范围内,要求放在讲桌上或书包、口袋内;
(4)晚自习期间不得将充电设备带入教室在教室充电;
3、不能穿拖鞋、轮滑鞋、高跟鞋等进入晚自习教室,不得穿戴吊带衫等过于暴露的衣服进入晚自习教室,不得穿戴任何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进入教室;
4、晚自习期间须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交谈,课间不得在楼道追逐打闹;
5、晚自习期间若未经学院及班主任允许,不得在教室内开展任何非学习方面的活动,以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
6、晚自习期间不准吃零食;不得携带果啤、啤酒等任何含酒精的饮料进入教室;凡饮酒者不得进入教室;
7、晚自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如身体原因请上报学习委员、学习部并到学习部教室进行签名)禁止任何以上厕所为借口而抽烟、玩手机的行为;
8、晚自习进行期间严禁睡觉
9、晚自习期间学生突发身体不适,当天班级负责人及时联系学习部部长,如遇特殊疾病(如心脏病及其并发症、急性肠胃炎等)及时拨打120,学生干部陪同就医并及时联系老师。
四、晚自习其他说明
1、通报批评班级和表扬班级的评判:通报或表扬将不定时进行,对于违纪情况较多或纪律较差的班级将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情况较少且纪律较好的班级将给予通报表扬;
2、学院将根据各班晚自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选出1-2个优秀班级进行表扬;
3、晚自习考勤将作为学院及学校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等各种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将作为评选 “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优秀集体荣誉称号以及奖、助学金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习部全体人员在任何涉及到晚自习考勤方面的事项中,务必严肃负责、认真细致,严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一经发现,除根据团委学生会部门管理规定处理,同时将交由学院团委处理;
5、各班班主任、副班主任、班委等有责任督促本班学生根据学院规定和安排按时参加晚自习;
五、晚自习期间加减分准则
1、迟到一次扣1分
2、早退一次扣1分
3、旷课一节扣2分
4、晚自习期间玩手机及使用其他电子设备(如耳机等)一次扣0.5分(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放在桌面、抽屉或其他可视范围一律按玩手机处理)
5、晚自习期间睡觉扣0.5分
6、除上述五条外,如犯其他违纪行为一次扣0.5分
7、晚自习被评为优秀班级每人加0.5分
8、晚自习被评为问题班级每人减0.5分
9、连续旷课3天及以上扣5分
六、晚自习问题班级及表扬班级评分标准
每个班级起评分为80分
1、教室内无任何违纪现象且纪律很好(教室内每班+10分)
2、教室内有学生迟到、早退(1人每次-5分)
3、教室内有学生在晚自习上课期间睡觉 (1人每次-5分)
4、教室内在晚自习上课期间纪律较差(提醒一次-5分)
5、因纪律较差被提醒3次后教室内所在班级直接评为问题班级
6、教室内有学生在晚自习上课期间使用手机、耳机等电子设备(1人每次-5分)(教室内有学生将手机、耳机等电子设备放在桌面、抽屉或其他可视范围按其使用手机进行班级扣分)
7、晚自习上课期间教室内有学生嬉戏打闹(1人每次-5分)
8、教室内有学生出现其他违纪行为(如在晚自习上课期间进行下棋、玩魔方等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1人每次-5分)
9、晚自习板书书写错误(每次-5分)
注: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51tv
学生会学习部负责解释并实时修改。
51tv
学生会学习部
2023年4月7日